一、项目概况及咨询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运营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流程,我院拟建设院内医院资源管理系统系统。该系统将涵盖(不限于)人事模块、物资管理模块、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模块等多个与医院运营管理紧密相关的模块,以满足我院在现代化管理方面的需求。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医院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及概算,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单个或多个模块进行填报。
物资管理
| 物资供应链 | 耗材采购 |
耗材出入库 | ||
高值耗材管理 | ||
科室申领 | ||
库存管理 | ||
盘点管理 | ||
物资财务管理 | ||
......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管理 | 资产采购管理 |
出入库管理 | ||
资产信息管理 | ||
资产处置管理 | ||
资产运维管理 | ||
资产盘点管理 | ||
资产预警管理 | ||
...... | ||
人事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事资源管理 |
人事编制管理 | ||
招聘管理 | ||
人员管理 | ||
人事合同管理 | ||
考勤管理 | ||
薪酬管理 | ||
培训管理 | ||
考核管理 | ||
信息统计 | ||
...... | ||
财务管理 | 成本管理 | 科室成本管理 |
...... | ||
综合绩效管理 | 绩效分配管理 | |
数据管理 | ||
自定义报表管理 | ||
...... | ||
接口服务 | 与院内第三方相关系统接口服务 |
1.2 咨询内容:
1.2.1 技术需求方案
(1)拟采购系统的功能和质量,包括各模块性能(如数据处理速度、并发处理能力等)、技术架构、数据库架构、安全性能(数据加密、防泄露等)、兼容性(与单位现有系统的适配性)等技术指标;
(2)系统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功能演示视频或印刷宣传彩页等;
(3)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相关资料。
1.2.2 商务需求方案
(1)品牌、型号、开发公司及价格组成情况(含各模块明细价格、实施费用等);
(2)系统交付及上线时间;
(3)系统部署方式(如本地化部署、云部署等)及相关运输、安装调试安排;
(4)售后服务内容(如日常技术支持、故障排除响应机制等);
(5)质保服务(含质保期,质保期内的维护范围及方式);
(6)验收标准(如功能达标率、数据准确性等);
(7)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商务相关资料。
1.2.3 其他
提供系统的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如行业技术趋势、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等)、市场供给情况、历史成交信息(如类似规模单位的采购案例及价格)等相关资料。
二、填报要求:
2.1本项目无须报名,凡有意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17点00分止,使用电脑端google浏览器访问“http://xqgl.ynzbw.com,进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应内容。
2.2 凡有意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注册时认真填写注册邮箱,注册邮箱是供应商登录云招需求管理平台的用户名,请妥善管理。供应商可以在登录云招需求管理平台后,生成本单位专属二维码,扫码关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号,即可通过公众号及时接收需求管理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和会议通知,供应商管理员可登录平台对本单位关注用户进行管理。
2.3 本次咨询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咨询方式
3.1 本项目需召开现场咨询会,咨询会定于2025年7月22日14:30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和成国际C座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6楼报告厅。请各参与咨询的供应商准时到现场参加咨询会。
3.2 请供应商委派熟悉项目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产品项目汇报。汇报相关内容如下:
(1)介绍系统性能、功能特点亮点(请自行准备 PPT 汇报,时间 15 分钟),需详细说明人事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不限于)各模块的具体功能;
(2)投入系统的资金预算情况汇报(含:系统采购预算、实施费用及系统投入运行后使用成本分析);
(3)系统售后服务方案、运行维护情况、升级更新情况及业绩介绍(需说明维修响应时间及质保期限);
(4)回答与会咨询人员针对系统相关内容的提问(时间 10-15 分钟)。
四、公告发布网站:
本咨询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需求管理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咨询机构联系人:付亦凡、赵璐、袁圆、倪粒桑、张林秀;联系电话:0871-65370662、65339622、65321232
5.2 采购方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5330099
重要提示:
1.本次咨询活动参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参加咨询会。
4.若在咨询会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