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需求信息征询公告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将于近期启动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公开招租项目的招租工作,为充分了解相关社会投资实力、建设资质、经营服务能力等,并保证招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拟招租项目需求信息进行公开征询,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研,诚邀各单位(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需求征询(调查)。

一、项目概况

1.拟定项目名称: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2.招租人: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3.出租资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河西侧(奶牛场安置点北侧),出租占地面积800平方米。

4.项目招租整体要求(初步):

承租人负责食堂的投资建设运营,食堂设计、建设及运营均须满足招租人食堂服务要求。在招租人指定地点完成食堂房屋临时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食堂经营所需设施设备配置等,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符合食堂营业的安全要求,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承租人合法开展食堂经营,服务对象为招租人全体职工及医护人员、到院就诊人员及家属、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临时公务就餐和公务接待等。承租人按约定向招租人支付租金。

★5.目前以下问题存疑,请供应商进行解答、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据(注:如有遗漏问题,供应商可补充问题并解答或提出问题后到征询会现场进行公开讨论):

5.1相关主管部门为本项目批复的出租时间为5年,出租用途为食堂经营,出租地块可建造一层的临时建筑。请供应商确认在该批复期内,临时建筑是否可以为砖混结构?如若不可以,在满足房屋建筑合法、安全、美观、牢固、可持续利用等前提下,其他哪些房屋结构还可满足本项目要求?

5.2在保障房屋建设质量、食堂多群体多维度经营及诚信履约的基础上,提供本项目承租人需承担的合理的预估总投资额及估算依据。

5.3根据不同的可实施房屋结构、投资金额等,明确分别所需施工资质。

5.4经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后,说明本项目食堂直至正式经营的实施流程(按时间先后进行梳理)、实施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设计、施工、消防、安全、环评、验收,食堂经营设备的购置等)、需对接的各个相关主管部门和提供的报批/办理手续材料(如有)、工作责任划分、费用承担等,并明确实施各项工作的主体是招租人还是承租人。

5.5本项目食堂直至正式经营所需周期,明确各个阶段所需合理时间,尤其是施工工期。

5.6关于本项目临时建筑,提供出租周期内(包含施工建设期)及出租周期结束后(若保留本项目所建临时建筑)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

5.7根据下述4类食堂服务对象:招租人全体职工及医护人员、到院就诊人员及家属、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临时公务就餐和公务接待,提供食堂初步规划思路或构图,并提供不同的服务方案及餐费收取方案。

5.8出租期限内,本项目投资成本回收周期计算方式。

5.9租赁到期后临时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何处置。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71840952@qq.com报名登记)或线下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10室报名登记);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联系方式、联系邮箱;

4.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采购需求征询反馈资料格式》发至供应商指定联系人邮箱。

三、征询会及相关安排

(一)递交《采购需求征询反馈资料》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线上递交和线下递交。

2.1线上递交地点:资料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71840952@qq.com

2.2线下递交地点:纸质版资料递交至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路26号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七楼大会议室。

3.递交资料:请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征询反馈资料格式》相关要求编制响应资料,递交1份纸质版、1份Word版和PDF扫描件。

★4.逾期递交资料的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征询活动。

(二)现场演示汇报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根据各供应商现场随机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汇报。

2.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路26号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七楼大会议室。

3.请供应商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行PPT现场演示汇报,供应商自行准备所需演示设备,时限30分钟/供应商(不包含咨询会专家提问时间)。汇报相关内容如下:

3.1简要介绍本项目整体实施和服务方案。

3.2针对存疑问题,请供应商进行解答、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据(注:如有遗漏问题,供应商可补充问题并解答或提出问题后到征询会现场进行公开讨论)

3.3简要介绍其他类似实施和服务项目业绩(成功案例)。

3.4回答咨询会专家针对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提问。

四、声明

1.本次采购需求征询活动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仅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使用,非资格预审。供应商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采购人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需求征询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人有权针对征询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供应商对此次采购需求征求的反馈意见不作为供应商参与具体采购项目的承诺,但我们仍建议供应商本着审慎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提供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我们在此承诺,将对供应商的反馈意见承担严格保密责任,并将获悉相关项目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最小范围。

5.本次需求征询最终解释权为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五、发布征询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询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服务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依冉、刘心田、王丹阳、董大立、孙艺昕、邢桐、严童

联系电话:0871-65340976

邮箱:1171840952@qq.com

日期: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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