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医院第三批医疗设备-消毒灭菌、检验病理等设备采购项目线上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弥勒市人民医院将于近期启动弥勒市人民医院第三批医疗设备-消毒灭菌、检验病理等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为充分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并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现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拟采购设备的采购需求进行公开征询,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研,诚邀各单位(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采购需求调查。
一、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需求调查清单:
类别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使用科室 (安装位置) | 备注 |
检验科 | 1. | 传真机 | 1 | 否 | 检验科 | |
2. | 高频热合器 | 1 | 否 | 检验科 | ||
3. | 红外线接种环灭菌器 | 3 | 否 | 检验科 | ||
4. | 酶标快速孵育器 | 1 | 否 | 检验科 | ||
5. | 细菌比色计(浊度计) | 2 | 否 | 检验科 | ||
6. | 厌氧培养箱 | 1 | 否 | 检验科 | ||
7. | 移液器 | 30 | 否 | 检验科 | 8道可调量程移液器、可调试移液器 100-1000ul、可调试移液器 10-100ul、可调试移液器 50-200ul | |
8. | 振荡器 | 1 | 否 | 检验科 | ||
灭菌消毒类 | 1. | 卡氏灭菌锅 | 1 | 否 | 手术麻醉科 | |
2. | 包布检查打包台 | 2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3. | 静音无油空气压缩机 | 4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4. | 干燥气枪 | 4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5. | 标准篮筐 | 20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6. | 常规密封回收车 | 6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7. | 常规器械托盘 | 90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8. | 封口机 | 2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9. | 高温生物阅读器 | 1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0. | 环境安全监测系统 | 1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1. | 立式网框存储架 | 2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2. | 密质器械框 | 30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3. | 平板货架 | 3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4. | 器械检查放大镜 | 3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5. | 医疗器械除锈仪 | 1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6. | 医用绝缘检测仪 | 1 | 否 | 消毒供应室 | ||
17. | 纸塑切割台 | 1 | 否 | 手术麻醉科 | ||
18. | 组合式货架 | 3 | 否 | 消毒供应室 |
(2)本次需求调查的设备,原则上优先采购国产产品。若设备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或者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推荐进口产品,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支持资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准。)
(3)供应商可对多个类别设备进行报名,每个类别每个设备可填报多个产品或型号。
二、报名要求:
2.1凡有意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4月29日17点00分止,请使用电脑端google浏览器访问“http://xqgl.ynzbw.com”,进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应内容。
2.2凡有意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注册时认真填写注册邮箱,注册邮箱是供应商登录我公司需求管理平台的用户名,请妥善管理。供应商可以在登录我公司需求管理平台后,生成本单位专属二维码,扫码关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号,即可通过公众号及时接收需求管理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和会议通知,供应商管理员可登录平台对本单位关注用户进行管理。
2.3本次咨询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艺昕、刘心田、严童
电话:0871-65340976
四、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咨询公告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咨询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参与咨询会。
4、若在咨询会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